基層是透水磚路面的主要承重層,需要具有足夠的承載力,作為全厚式透水路面的基層還須具備透水能力,以向下滲透上層透水,有關透水路面基層和底基層的標準應符合下列要求:
選材標準
1.基層是透水磚路面的主要承重層,需要具有足夠的承載力。
2.基層一般選擇無結合料粒料基層,宜選擇級配碎石,也可用級配礫石、天然砂礫、碎石土、礦渣、鋼渣、煤渣等粒料類材料代替;若選擇結合料類基層,須保證其具有透水功能,如透水混凝土。
3.級配碎石宜用幾種不同的粒徑和石屑拌制而成,軋制碎石的材料可以是各種類型的巖石(軟質巖石除外)、圓石或礦渣。透水磚人行道、非機動車道級配碎石較大粒徑分別不應超過53.5mm、37.5mm,碎石中針片狀顆粒的總含量應不超過20%,碎石應清潔、干凈,不應含有粘土塊、植物等有害物質。
4.透水混凝土應選用終凝時間較長(6h以上)的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,其物理性能和化學成分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。透水混凝土基層強度R7不應小于15.0Mpa,透水混凝土有效孔隙率不應小于15%。